阜寧元通了解到,最近山西出預案規定,井下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等在遇到險情時有權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指令,啟用壓風自救器、控制人員進入或關閉、限制使用有險情的場所。煤礦企業遇到重大危險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隱患出現事故征兆時,要立即上報并停止生產、撤離人員,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須1小時內上報政府及相關部門。依照過去的相關規定,現場人員發現險情后,要經過上報調度人員、礦領導等程序,可能失去寶貴的逃生和救援時間。
山西省煤炭廳應急救援處負責人介紹,原有煤礦事故應急預案為部門預案,其部分內容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缺陷。山西省根據實際情況及屯蘭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王家嶺礦透水事故等搶險救援實踐,對預案進行了完善并提升為省政府專項預案。預案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警和預防機制、應急響應等八個部分。根據預案,一旦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省直25個成員單位和事發煤礦將聯動參與應急救援,體現了政府主導、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專業處置、部門聯動、軍地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預案增加了事故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明確了應急聯動的分組分工,并對預警預防機制、信息上報等作了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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