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壓風自救系統管路及其附屬設施,由維護隊進行維護管理。 2、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和車場內的壓風自救系統隨巷道移交,由使用隊組負責管理和維護。 3、掘進工作面貫通后,巷道移交時,兩巷壓風自救系統交與巷道接收單位進行管理;工作面安裝完畢后進、回風巷壓風自救系統隨工作面一起移交采煤隊管理,維護隊按規定負責工作面回采期間進、回風巷壓風管路移動、撤除、裝置的維護等。 4、動力隊要確保地面壓風機的正常運轉,如出現無計劃停風,動力隊要保證10分鐘內啟動備用壓風機; 5、維護隊要保證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裝的汽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系統內存水,影響系統的正常使用; 6、使用管理隊組必須于每班工作前,對壓風自救裝置作好檢查、維護工作,以確保一旦發生災變時能可靠使用。每班工作前,打開汽水分離器排出孔,排除積存在內的積水與雜質。 每班要逐個打開自救裝置,作通氣檢查,如發現氣不足或無氣流出,要立即更換,如有連接不牢和漏氣現象,要及時處理,保證裝置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常保持清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