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要求,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壓風自救器,其提供半小時到一小時的個體防護,將構成第一級緊急避險;采掘工作面附近應設置移動式救生艙或者建設臨時避難硐室,構成第二級區域避險;采區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車場應建設能持續獲得氧氣、水,擁有通訊、環境監測等功能的固定式避難所,構成第三級避險。
據了解,上述緊急避險系統將于2015年年底前在全國所有礦井全部建設完成。而“六大系統”其它部分的建設時間表則更為緊迫。根據要求,各煤礦均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供水施救系統、通信系統和壓風自救系統的完善工作。
中國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19日表示,到2015年中國所有煤礦都將建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